国际惯例将建筑市场双方称为“业主”和“承建商”,而国内习惯称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工程承包是计划经济时代“包工不包料”和“包工包料”形成的传统观念。在市场经济中,建筑市场双方是商品交易关系,建设工程是按图订造的商品,工程招标是一种采购行为。
按国际惯例,工程采购对象是“工程产品及技术服务”(作者称为“工程商品”)。工程产品不仅指建设工程,还包括门窗、梁柱、设备等建设工程的零部件产品。建设工程普遍具有单件性,难以比较造价和建立商品市场,而建设工程的零部件产品可以比较价格和建立商品市场。例如,大厦之间难以比较造价,但其中的门窗可以比较价格。工程商品采购就是:将建设工程人为肢解成可以比较价格、预测价格、控制价格的各种工程商品(包括门窗等工程产品和临时设施等技术服务),列出清单进行采购。只要控制住这些工程商品的价格,也就控制住了工程造价。工程商品是在现场定位生产、不能在空间移动和流通的“不完全商品”,由于生产风险较大,因此设立了独特的工程索赔制度。工程商品采购是大宗巨额商品采购,由于“一对一”直接采购无法合理确定商品价格,因此必须招标采购,起码也要“货比三家”(议标)采购。
国内工程采购对象是施工工艺,工程合同称为“施工合同”。施工工艺是指定了生产方法的施工技术服务,例如,挖土工艺要表达为“人工挖土”、“挖土机挖土”等,其中“人工挖土”的投标竞争是生产成本的狭义竞争,拥有挖土机的投标人并没有竞争优势。工程商品一般不指定生产方法,例如,技术服务项目“挖土方”已经包括挖土、运土、填土等全部施工流程及费用,“挖土方”的投标竞争是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施工装备的优胜劣汰的广义竞争。
施工工艺采购指:将建设工程肢解成各种施工工艺项目进行采购;或者,将建设工程视为一件产品进行采购,以施工工艺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