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
6、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报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做到准确无误、客观公正,确保我省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7、以后此项工作将不再大量发文,请各单位及时浏览相关媒体及以下网站:
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www.gsjs.com.cn)
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www.gsgczj.com.cn)
8、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下列有关部门联系:
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 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 话:0931-8470716
联系人:梁 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