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规定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08年7月7日至11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咨询电话:0551-2884613.)
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报考费,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建设部门于7月25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7月14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报考费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7月17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材料、报考费和《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送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现场进行省直考区报考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