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钢筋保护层厚度仅提出最小厚度控制要求。使非专业技术人员,产生“钢筋保护层厚度大一些不要紧,小一些要不得”的错误概念。认为保护层大了,超出施工验收规范允许偏差,违反的是施工验收规范:而保护层小了,则违反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成为纲领性的大事。这类观点无疑与构件截面设计原理背道而驰,并混淆了结构耐久性与结构安全性的不同需求等级,在不利于工程质量控制的同时,给结构安全留下隐患。
2.2设计计算方法中存在的不明确。
设计文件在投入使用后,除去客观上的约定、合同作用外,还有一定的算法、技法因素隐含其中。是判定施工工作合格与否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后者, 目前多未能阐明。 目前对钢筋保护层厚度提出要求的,除GB50010 2002的9.2.1条文说明外,就是算法上如主、次梁节点处的配筋,在设计过程中考虑不同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取用不同的有效截面高度进行配筋设计。
但对于井字梁梁底、框架柱节点位置x、Y不同向的框架梁底部、框架节点处现浇板负弯矩筋等位冒,都存在因钢筋纵横交叉产生的“叠合”现象。部分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值,会在此超过设计条文、施丁验收规范的要求1—2倍。在上述位胃,常规设汁中的截而控制法,已经不能明确、清晰的同步于构件的实际情况,并体现符合截面实际有效高度的计算模型和相关假设理论。设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