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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08城市规划师考试6.27-7.14报名
来源: 日期:2008年06月26日 点击:

  (一)《城市规划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应根据规定的报名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载)进行报名。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

  (二)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6月27日至7月1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一张;

  3、使用A4纸打印《申报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一张,《申报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

  4、通过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直接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11月25日至2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合格人员须持《申报表》、符合相关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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