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项目经理在企业中的地位
施工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简称 (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施工承包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表人。因此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是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承包企业法人代表在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从企业内部看,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全过程所有工作的总负责人,是项目的总责任者,是项目动态管理的体现者,是项目生产要素合理投人和优化组合的组织者。从对外方面看,作为企业法人代表的企业经理,不直接对每个建设单位负责,而是由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由此可见,项目经理是项目目标的全面实现者,既要对建设单位的成果性目标负责,又要对企业效率性目标负责。
(2)项目经理是协调各方面关系,便之相互紧密协作、配合的桥梁和纽带。他对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承担着全部贡任,即承担合同贡任、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条款、处理合同纠纷、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3)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进行控制,是各种信息的集散中心。自下、自外而来的信息,通过各种渠道汇集到项目经理的手中;项目经理又通过指令、计划和"办法",对下、对外发布信息,通过信息的集散达到控制的目的,使项目管理取得成功。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责、权、利的主体。这是因为,项目经理是项目总体的组织管理者,即他是项目中人、财、物、技术、信息和管理等所有生产要素的组织管理人。他不同于技术、财务等专业的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把组织管理职责放在首位。项目经理首先必须是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实现项目目标的最高责任者,而且目标的实现还应该不超出限定的资源条件。责任是实现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核心,它构成了项目经理工作的压力和动力,是确定项目经理权力和利益的依据。对项目经理的上级管理部门来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把项目经理的这种压力转化为动力。其次项目经理必须是项目的权力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