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将“建设生态文明”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请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如何实现在政策上、在发展布局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各地遵循自然规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
吴晓青:生态功能区划是运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理论和方法,在全国生态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生态环境的空间分布规律,明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环境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确定区域生态功能分区,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管理信息和管理手段。通俗地说,生态功能区划就是要明确哪些区域对一个省、甚至全国的生态安全很重要,需要保护,明确一个省可能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生态环境脆弱区,为省域的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生态功能区划是在充分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其形成演化规律的基础上,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理论为指导,划分生态功能区,明确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有重要意义的区域,指导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生态功能区划主要包括3方面的目标:一是明确全国不同区域的生态系统类型、生态环境问题、生态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提出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方案,明确各类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对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起关键作用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域。
二是强化“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和生态系统管理思想,改变按要素管理生态系统的传统模式,以保护生态功能为基础,增强各功能区生态系统的生态调节功能,实现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三是以生态功能区为基础,指导区域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为区域产业布局、资源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