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绿色信贷专供信息
本报9月1日讯 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环保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辽宁银监局三部门联手出台了《辽宁省实施绿色信贷促污染减排的意见》。同时,在辽宁省环保局发布的第一期《绿色信贷专供信息》上,共有39家企业被分别列入绿色信贷鼓励类、预警类和限制类名录。
辽宁省环保局副局长杨哲介绍,辽宁省出台《辽宁省实施绿色信贷促污染减排的意见》,目的是通过新的经济政策,强力推进污染减排,抑制黑色GDP,在环保上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实施绿色信贷有5方面工作要点
从操作层面上讲,辽宁实施绿色信贷有5个方面的工作要点:
一是加强环保与金融部门的联动。省环保局与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环保局为召集人,每季度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制定信贷管理的环保指导名录,开展环保政策法规培训,提供相关咨询,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信贷支持,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监管和信贷控制。各级环保部门、金融部门都要确定本单位的负责机构,指定联络员,形成绿色信贷的组织系统。
二是启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省环保局负责提供违法建设项目名单、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结果等信息;提供各市、县年或半年的减排数据;提供国控重点源减排情况;提供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和偷排企业名单;提供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名单;提供挂牌督办、限期治理或关停企业名单;提供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企业名单;提供环境友好企业信息、违法企业整改信息、金融机构环境监管信息等。
沈阳分行负责提供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货币信贷政策,已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有关信息。
辽宁银监局负责提供对环境信息的使用情况和反馈意见;对污染减排授信工作的监管情况;对环保重点监管行业的授信情况,社会各界的环保需求信息。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和补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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