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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迫在眉睫! 我国达到节能建筑标准的仅占5%,即使新建筑也有90%以上仍属于高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每平米建筑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的3倍,但热舒适度远不如人。 |
建办市函 [2008]2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我们对
2000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00-0202)进行了修订。现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讨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www.mohurd.gov.cn)、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
www.saic. gov.cn)下载。
联系方式: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传
真:
010-58933530
联系电话:
010-58933790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传
真:
010-68026385
联系电话:
010—6805027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