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岗位登记管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和效率,黑龙江省站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岗位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监理企业以部质量监督总站行业数据库中经审核登记的企业业绩和监理人员为确认依据。要求申请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及时进行建立人员岗位登记工作。文件中对人员业绩、人员调换监理企业、监理企业业绩填写等问题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次起草的文件也考虑到今后与在建项目监理人员备案管理的要求结合,为备案管理做好了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