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21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各地要按照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三、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的预审和考试收费工作,并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考试费用和汇总表(附件8)以及按汇总表格式形成的Excel电子文档一并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统一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盖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和有关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要配合各市建设局有关部门做好报名宣传工作,对考生进行有效告知。
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报名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表、报名相关材料及有关费用于7月4日前统一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人员填写附件2,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人员填写附件3,其他专业报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