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对污水处理费征收存在的疑问,昨日(8月21日)上午,南海物价局向媒体通报称,征收污水处理费属国家规定,其征收的标准在2007年听证会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基本实现了南海区节能减排目标中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要求。此外,对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偏低的问题,南海物价局表示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统一委托供水企业向用户收取。
通报:
居民污水处理费全区统一
近日来,南海区物价局不断接到市民对污水处理费的咨询电话。对此,南海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首先向记者通报了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的情况,去年在举行调整听证的基础上,南海物价局以“分步到位”的方式对区内的污水处理费进行了调整。
第一步,取消直接受益区和非直接受益区的划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全区统一为0.70元/立方米(折换成实际用水量为0.63元/立方米);第二步从2008年1月1日起,南海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对象划分为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两大类,征收标准为:居民用户维持原标准不变,非居民用户调整为0.90元/立方米(折换成实际用水量为0.81元/立方米)。调整后,南海区污水处理费综合标准为0.83元/立方米。
问题:
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偏低
据南海物价局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南海区八个镇街均建有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厂10个,已在施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4个,正在设计及报建的污水处理厂前期项目5个。而目前南海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模式主要有三种,包括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营运-移交)、TOT模式(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经营—移交)、政府运营模式。其中,BOT、TOT模式的中标价基本上是在0.73~1.555元/立方米之间,若加上管网建设、维护成本,污水处理完全成本约为1.40~2.20元/立方米。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区8个镇(街道)中只有极个别镇没有按照物价局的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其他的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