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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迫在眉睫! 我国达到节能建筑标准的仅占5%,即使新建筑也有90%以上仍属于高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每平米建筑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的3倍,但热舒适度远不如人。 |
主持人:去年以来,太湖、汉江相继爆发了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引起了大家对于水污染的关注,上月底,全国人大批准了新修订的水污染保护法,你也参与了全程,请你解读新修订的水污染保护法具有哪些特点,在水污染领域将会产生什么影响,这次水污染修订法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孙佑海:这次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新意还是较多,比较大的新意有十点。
第一,明显加大政府责任,中国政府领导改革开放,环境保护发挥非常大的作用。法律在加大政府的责任方面,有三方面创新。
第一,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有利于水环境保护的计划,要把计划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中。
第二,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建立水环境保护的责任制。
第三,建立地方政府对水环境保护的评价考核的制度。
主持人:有评论说,要想治污先治力,即在环保方面意识还不是很明确,能够介绍一下现状是什么样的?
孙佑海:要治污,先治力,这个观点有一定道理,地方政府的领导人主要关心的是自己的政绩,是不是能得到提拔,这就跟考核的指挥棒关系非常大。如果考核的标准仅仅是经济发展指标,财政收入指标,如果不考核保护环境指标,这些政府领导就不把工夫下在环境保护上。这次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改变了这个情况,这是第一个亮点新意吧。
第二个亮点是明确了违法界限,是指企业排放污染物如果超标,就是违法行为,要承担违法责任。过去法律规定,超标只征收超标排污费,不是违法行为。这是重大转变,加大了企业责任。
第三,,规定了建立水污染控制的总量控制制度。地方环境容量是有限的,我们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建立了总量控制制度。运用以经济容量为基准倒排的机制。由国务院把削减和控制的指标分解到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再把这个减排的指标分解到市县,再分解到排污单位,这样就建立了一套总量控制的制度。
主持人:在分配环保指标过程中,如何使它分配公平?
孙佑海:分配指标公平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但由于历史原因,我们没有过去对排放的基数,如果地方过去长期经济不发展,那么得到的排污量的指标就多一点,如果过去这个地方经济已取得很大发展,那就不要再去分配更多的排污指标,要根据实际情况。
大家不要去追究过去的历史上的存量,要着眼于长远。这是第三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