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10月18日、19日举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各市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初审部门)负责。考点全部安排在太原市。
二、报名工作
(一) 报名方式与流程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首次报考考生和续考考生(已获取档案号的考生)均需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进行报名。考生在阅读填写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考生照片。续考考生还必须填写档案号。
2、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考生须于信息填报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自助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报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08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者提供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相应的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3、续考考生只须提交下载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和往年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初审部门进行初审。
(二) 首次报考考生需向各初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